市工信发〔2016〕57号
各区县中小企业(经贸)局,各开发区(基地)经贸局,相关企业:
为加强西安市级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动态管理,推动企业技术中心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示范作用,依据《西安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我们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为2015年度,评价批次:第一、三 五、七、九批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西安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评价要求开展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填写《西安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西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1、2),申报资料可通过市工信委网站下载,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将评价材料直接报市工信委技术进步处(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层648室)。
三、各工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技术中心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送的评价材料齐全、内容真实。于5月30日前将审核意见及企业技术中心报送的评价材料(一式3份)报至市工信委技术进步处。
四、对报送的评价材料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并在网上发布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对评价不合格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撤销其资格。
附件:1.西安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2.西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